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内容,是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并进行了具体部署。为了健康高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和创新思想。
一、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好新时代“三农”问题的创新性部署,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承了党对“三农”问题的一贯重视,并进行了创新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有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可以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和谐美丽。可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统领和主要抓手,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五位一体”总布局在农村的具体落实。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涉及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精神文明、社会治理、农民生活等“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的内在要求,是“五位一体”总布局在农村的具体落实。从相互关系来看,这些要求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振兴系统,是多元一体化的综合建设和全面发展过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充分的问题突出,可以说,“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主要表现之一。解决“三农”问题迫切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发展更平衡、更充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导向和农业农村短腿短板的问题导向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在农村,难点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短板也在农村,难点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民生活更加富裕,显着缩小城乡差距,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经之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出的新理念、新思路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确立了“三农”工作新的发展目标和评价标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既是今后农业农村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又是乡村振兴的具体标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相比,新的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把生产发展改为产业兴旺,由生产到产业,范围扩大了,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要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由发展到兴旺,目标要求更高了,不仅强调发展过程,更强调达到兴旺的结果。二是把村容整洁改为生态宜居,强调乡村的生态环境建设内容要更丰富,目标要求更高,不仅要美丽,还要适宜居住。三是把管理民主改为治理有效,管理农村侧重的是政府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注重管理过程,强调的是管理行为的民主性;治理乡村则是由政府、社会组织、村民个人等多元主体进行共同治理,更注重结果导向,强调的是治理行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这一变化要求标准更高,效果更好。四是把生活宽裕改为生活富裕,是要在农民收入更快增长的基础上显着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让农民的生活更加富裕。
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确立了把农业与农村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的新定位。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不充分,基础薄弱,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困难很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方针,这是由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础地位及其重要性决定的。农业现代化滞后是“四化同步”发展的短腿,农村发展落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因此,必须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确立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新思路。长期以来,我国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倾斜式发展,造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相对现代、发达的工业和城市与相对传统、落后的农业和农村并存。为改变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状态,党的十六大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重塑城乡关系,改变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不平等关系,建立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立了把农村现代化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体系的新安排。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目标。在强调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内容和发展目标要求。农业现代化,是产业现代化的概念,属于是经济现代化的范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农村现代化,这是一个区域现代化的概念,包含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具有综合现代化的特征。提出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在于,把农村现代化纳入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体系当中,使得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更全面了,也更科学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是建成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确立了破解农业现代化瓶颈制约因素的新途径。当前,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最大的制约因素是传统农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这种小农经济,严重阻碍着现代化的先进农业技术和大型农机装备的广泛使用,影响其与国内外开放的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起来。将二者衔接的途径,一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大型农机装备的使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助于先进农业技术的采用,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保障一家一户农民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或者自己解决成本较高的生产业务,提高农户的专业化生产水平和经营效率。
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从民主管理农村到有效治理乡村的思维新跨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反映了党和政府从管理国家到治理国家思维上的跨越。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从民主管理农村到有效治理乡村的思维跨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挥社会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三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四要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确立了乡村振兴推进主体的新要求和基本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素是人。一方面,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新型农民要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另一方面,要有一支强有力的“三农”工作队伍。这支队伍要懂农业,要了解熟悉现代农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能够内行地科学指导“三农”工作;要爱农村,要真心热爱农村事业,把努力改变农村面貌作为自己的事业追求,作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形式;要爱农民,要在工作中对农民充满深厚感情,真心实意地帮助农民解决其所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培养造就“三农”工作队伍,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农业和农村干部队伍,他们能够有力地组织和带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农业科技和理论专家队伍,研发更多的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队伍,能够依托并通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市场中介组织将分散经营的小农户联合起来,有效组织他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和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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